他认为婉清最初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他们生活的阶层不同,他的生活背景,令她感到新奇,毕竟她没有真正接触他这种所谓的平民。
但这份新鲜感又能持续多久呢?
而且在一起一年多了,他发现除了摄影这一共同爱好之外,他和婉清在其他方面,没有那么多可以探讨交流的东西,她和宴会上那个少爷聊天讨论的话题,就从来没有和他探讨过。
萧重炀产生了危机感。
即使婉清已经和他订婚,他仍然觉得随时都会失去她。
他想起了那个偷猎的大哥说的话,大哥知道他找了个富家千金,也知道他心里很忐忑,那大哥说,别管什么千金,女人都差不多,身子给了谁,心就是谁的,你上了她,她就对你死心塌地了。
萧重炀赞成这种观点,之前一直没有那么做,是觉得应该尊重婉清,也觉得她不会变心。
但现在他不确定了……
原本想结婚后再做的事情,他决定提前进行。
这天,他带婉清去了新房。
他们的新房是装修好的,家具家电等都已经安置好,还需要散一散味才能搬进去。
这是他第一次带婉清去新房参观,带她在各个房间转了一圈后,便牵着她到了客厅。
他开了一瓶红酒,两人坐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畅想未来的生活。
婉清酒量不好,很快就有点醉了。
萧重炀看着她泛红的脸颊,心跳渐渐加速。
然后说起这房子,萧重炀愧疚地说:我们的新房,还不如你朋友送你的那套宅子大,跟着我,委屈你了。
婉清却说,小房子温馨,我挺喜欢的,你不用跟他们比。
萧重炀拿出了那天没送出手的生日礼物,那条钻石项链,对她说,其实我给你买了生日礼物,但觉得拿不出手,那天就没送给你。
他很懂婉清,他越是这样说,她越会心疼他。
她果然很心疼,笑他傻,说她怎么可能嫌弃,这条项链很漂亮,她很喜欢。
“真的?”萧重炀忐忑地问。
她点点头,笑着转过身去,背对着他:“帮我戴上吧。”
于是萧重炀轻轻把她头发拨到一边,给她戴上了那条项链。
戴好项链后,他从后面环住了她的腰,亲吻她的肩膀,又吻向她的脖子……
郎情妾意,又是醉意朦胧,她起初没有抗拒。
萧重炀渐渐不再克制,吻她的尺度越来越大,也悄悄解开了她的衣物。
婉清意识到了他的意图,推开他,说该回家了。
但萧重炀志在必得,怎么可能放手。
而当她拒绝他的时候,他甚至有些愤怒。
都订婚了,为什么还不能给他?
难道还想着别的可能?
他想起了她的追求者,嫉妒、自卑、愤怒,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他必须完全占有她。
于是把她抱得更紧,婉清也继续抗拒。
萧重炀便问:“你不爱我么?”
婉清说:“我不爱你为什么要和你订婚呢?”
“那就给我。”他褪下她上衣。
“我们不是说好的,等到结婚那天再……”
萧重炀凝视着面前的姑娘,揣摩着她的内心。
也许她是个传统的姑娘,别的方面很潇洒,唯独对这件事保守,那就更好了。
越是传统的姑娘,第一次就越重要。
“我不想等了。”萧重炀说完,把她身子转过来,双手按在了沙发上。
就这样,半是强迫,半是自愿,萧重炀的目的达到了。
事后,婉清红着眼睛瞪着他,有些羞恼。
萧重炀却心满意足,因为生米已经煮成熟饭,她是他的女人了……
可惜,命运给了他一块糖,紧接着又给了他一个巴掌。
在占了她身子的第二天,萧重炀接到了那大哥的电话。
大哥要去无人区狩猎,要他跟着。
那大哥不止是偷猎挣钱,他自己也爱好打猎,不然也不需要每次都亲自去。
萧重炀在婉清这刚尝到甜头,只想天天和自己心爱的姑娘腻在一起,并不想去,而且他们的婚期就要到了,他想好好筹备婚礼。
但上了贼船,哪那么容易下?
招惹了那种人,怎么可能还容许他拒绝?
那大哥威胁他说,如果他不去,就把他的事情告诉他未婚妻。
萧重炀绝对不敢让婉清知道这些事情,只得去了无人区,理由是去拍摄,这个季节的风景独特,持续时间短,错过就得等一年。
但这次,老天爷没再眷顾他。
偷猎队遇到了提前埋伏好的巡山员,全员被捕,萧重炀侥幸逃脱,在无人区藏匿了一周之后,遇到了猛兽攻击,所幸被一挖草药的老农救下了。
他休养了一个月,捡回一条小命。
当他百感交集回到海城,才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已经要成为别人的妻子……
后来发生的事情,他不想再回忆了。
那些耻辱而痛苦的记忆,贯穿了他这几十年的人生,不但忘不掉,还一天比一天更清晰。
反正老天爷就这样拿走了他的一切,包括他作为男人的尊严。
他再也不能生育了。
而当时等待他的,还有牢狱之灾,因为偷猎队被捕,他也算是其中一员,一旦被找到,必定会被判刑。
他必须逃走,尽快逃走。
所以接受了顾长海施舍的金钱,答应以后不再出现在他们的生活里,也是在这个时候,他结识了沈清溪。
利用沈清溪,他逃到了国外,与她结了婚,又最终继承了沈家的家产。
就这样,在失去了生命中所有珍贵的东西之后,他终于成了一个有钱人。
想到这,萧重炀忽然笑了。
他感觉自己活成了一部讽刺小说。
比如,婉清爱他的时候,他怀疑她不够爱。
婉清不爱他了,他又不肯相信。
他还要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怪顾长海,也怪那个孩子,要不是婉清怀了顾长海的孩子,肯定会和他在一起。
于是把顾长海当做自己的对手,发誓要让顾长海不得好死,也要让顾长海的儿子不得好死。
然后他不择手段地壮大自己的势力,生怕输给顾长海半分。
就这样,他一边变得更有钱,一边失去更多珍贵的人,妻子、孩子、朋友,连忠诚的老管家也辞了职……身边只剩下一条黑狗。
感觉就像十几岁时做的那个梦,梦里的他,住上了豪宅,有无数佣人伺候,吃鱼有人挑刺,睡觉有人铺床,可是梦醒之后,身边只剩一条狗。
但十几岁那个睡在垃圾堆旁边的他,至少还有漫长人生,未来也充满了无限可能。
现在的他呢?老朽一个,疾病缠身。
来世上走了一遭,如黄粱梦一场,梦醒了,也该入土了。
萧重炀笑得更大声,眼泪都笑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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