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新型媒体环境下的传播问题。
虽然社会在不断发展,公众的需求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公众对于我们政府的工作评价也会随之而变。过去这样做可能公众认为是好的,但是到了今天,公众就不一定满意了。如何了解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的公众需求变化,如何去收集随着社会发展公众对于政府部门相应的要求和评价方面的这些变化,这恰恰又是政府工作当中传统管理当中的一个重要事项。如果说马良事件是没有第一时间向公众发送信息,这已经是有所缺失了。但是如果有关部门从下边的这条线,装设了这些监测系统之后,能够注意收集来自公众的反映,装了电子监测系统,大家有没有了解,了解当中有没有问题?如果有,又是一些什么样的问题,如果能够及时了解公众反映,了解公众对我们工作的评价,我们发现问题的机会就会更多。后来,发现有些人不知道有没有违章,又有多少人违章,怎么有效地采取办法告知他,这需要采取补救措施,所以说发送信息不强,收集手段不高明,那自然出现这样的事情就比较被动了,因此才造成做了事情,还有问题了。
当然,不做事情,更是失职。
不管怎么,公众的评价不好,对政府而言,那就是一种高风险了。
民众不认可啊,执政为民又何从谈起?
曾省长的观点是,我们当今社会,政府和政府官员必须好好考量工作,如何有效进行形象管理,也就是如何把传播管理给它做到位,什么时候发信息,什么时候去收集信息,对于我们政府的形象管理来说那是非常重要的。关键在于把握媒体要素的三个部分,政府、公众、传播。
第一个是政府,它处于主导地位,它可以是一个国家的政府,也可以是一个部门的,一个科室,可大可小,只要是一个政府的部门,你就有一个形象管理的问题,你就有一个面对你公众收发信息的问题。
第二个是公众,公众是政府工作对象,并不是仅仅指服务的对象,还要包括关联的对象,关联的对象里边有直接的关联对象,上下级,同行,相应的管理部门,这是关联对象,还有非直接关系的关联对象,比如政府所处的社区,政府所对应的这些媒体,这个相应的单位。把政府所有关联的对象集中在一起,统称叫做公众,公众跟群众的概念,跟人民大众的概念是不完全是一回事儿。它更有明确的对象性,也就是说一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所有的直接关联的和间接关联的对象,把它集中在一起就是关联对象,如何去有效赢得关联对象,首先要把关联对象鉴定清楚。
第三个部分就是传播。一般情况下,认为政府是由宣传部门去做宣传,信息的传送跟具体的政府部门没有直接的关系,这是传统的概念。在媒体环境下,政府的形象管理是具体部门的传播管理,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研讨快结束的时候,曾省长开了一个记者招待会,回答了前来的记者们的相关问题。
记者问:“曾省长,您在三江搞这么一个研讨,仅是省内进行,为什么要邀请我们这些全国性的媒体参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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