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 都市小说 > 直播之荒野挑战 > 第三百零四章 可怕的头骨杀手(求月票)


  “美洲虎,又被称作美洲豹,这是因为它身上的花纹很像豹子,但体型却接近于虎,是现存四大大型猫科动物中,体型仅次于老虎、狮子,排名第三的大型野兽。”

  “它们广泛分布于中美洲至南美洲的原始热带雨林之中,美洲虎体型强强壮,爆发力惊人,咬合力堪称猫科动物之最,足以达到恐怖的1134斤,再配上锋利的牙齿,可以令他们使用一种极为少见的杀戮方式——瞬间咬穿猎物的头骨!”

  “所以,美洲虎也是猫科中唯一以袭击猎物头骨作为捕猎技巧的动物,它们是大陆自然生态链中的顶级掠食者,食谱范围极广,其中,甚至包括了中、南美洲的水中霸主,世界体型最大的蟒蛇之一——森蚺!”

  旭爷几段简短的介绍,直接让观众们脑中幻想出了一头凶残的丛林杀手。

  他们本来以为旭爷徒手撸花豹之后,应该不会再惧怕什么动物了。

  现在看来,地球上还是有很多动物是人力不可战胜的。

  按照旭爷描述美洲虎的恐怖咬合力,万一要是不小心被咬到一口,还不得直接被啃断了?

  陈旭抿了抿嘴,“从这个抓痕来看,我们应该是进入美洲虎的活动范围了,不过,大家也不要悲观,换个角度想,美洲虎与花豹习性不同,它们接近于虎,喜欢游泳,一般都会选择栖息在河流、沼泽地的附近。”

  “所以,发现美洲虎,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寻找方向没有错,附近很可能有水源地!”

  说完,他便继续朝着山岭上走。

  不过,因为美洲虎的出现,他赶路的时候,明显要比之前更加谨慎,开山刀始终也没有离开手。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

  陈旭刚翻过小山岭的时候,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儿,从前方的丛林中,传了过来。

  他慢慢停下脚步,竖起开山刀,“我闻到了一股血腥味儿,我们小心点儿,过去看看!”

  说完,他便轻手轻脚地,朝着味道的来源处凑过去。

  大概走了十几步的距离,他终于发现了一头黑色的动物尸体。

  是一头棕色毛皮的鹿形生物。

  陈旭没有直接走过去,而是先躲在乔木树干后,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四周,确定附近没有“偷袭者”后,他这才靠近。

  “这是一头墨西哥鹿,你们看它的头骨!”

  顺着他所指着的方向,观众们可以轻易看到,墨西哥鹿耳后的头骨处,有四个明显的血窟窿,应该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给刺穿了!

  美洲虎!

  因为之前听过旭爷的科普,所以观众们很快就想到了它。

  陈旭看着弹幕,点了点头,“没错,这绝对是美洲豹干的,但是,尸体从里到外已经完全被吃空了,美洲虎是没有这么大的食量,估计后面还有其他肉食动物过来,比如美洲金猫、狒狒等。”

  “虽然尸体上已经没有多余的肉了,但它的眼球还在,眼睛是高度含水的组织,房水,玻璃体都含有大量的水分,可以说是生物全身含水量最大的器官之一,大概有90%左右。”

  “另外,眼球还含有大量的无机盐,可以作为钠离子补充,既然尸体没有腐臭味儿,也没有生蛆,说明眼球也没有腐坏,我们把它抠下来,作为补充!”

  下一秒,在观众们惊讶的目光下,他拿着开山刀,顺着墨西哥鹿的眼睛周围,割了一圈,然后一挑,便将一个眼球扣了出来。

  看着那如同玻璃球一样的眼珠子,下面还带着少量,血红色的软组织,有些人感觉难以接受。

  “作为生物最脆弱的部位之一,眼睛是寄生虫最少的器官,完全可以生吃。”

  说完,陈旭便将其中一个眼球扔进了嘴中,咀嚼起来。

  许多观众看着旭爷咬下去的一刹那,不禁下意识地打了个哆嗦,自动脑补出,眼球在他嘴里爆开,流出一堆液体的场景。

  “卧槽,这算是旭爷吃过的最恶心的东西了吧?”

  “2333,旺仔QQ糖啊!”

  “天啊,太惊人了,怪不得叫舌尖上的华夏,这个主播太厉害了!”

  “听说澳洲爆发兔灾,政府花了500万澳元也没治好,我看派旭爷过去,几天就能解决了!”

  一颗眼珠子下去,陈旭直咧着嘴,吐气道:“说实话,味道不是那么难以接受,有些像海鲜,很咸,有些苦,但不得不说,水分很多,就像吃到一颗荔枝一样!”

  观众们听到他用“荔枝”这个比喻,差点儿没喷出一口老血。

  能把眼珠子这么血腥的东西,说的这么“清新脱俗”,只能说,这很旭爷!

  剩下一颗眼珠子则被他扔进了背包中,而且特意跟那些独角甲虫分开放,要不然,这帮虫子绝对会把它咬碎的。

  过了大半个下午,陈旭终于翻过山岭,来到了另一面的山坡下。

  在快要接近底下的平谷时,他听到了几声“哗啦啦”的流水声。

  声音很小,但的确存在。

  “你们听到没有,看来我们马上就要发现水源地了!”

  说完,他便激动地朝着山下走去。

  大概也就几百米的距离。

  等到陈旭走到山脚下的时候,摆在他面前的,是一处小河谷,而在河床上,流淌着一条小溪。

  也许是河床泥沙太多的原因,整条小溪显得黄澄澄的,看起来特别浑,简直赶上黄河了。

  陈旭走到小溪边上,用手盛了一点儿水,放在鼻子前闻了一下,“没有什么味道,不过这水有些太浑了,而且附近有野兽出没,我们不知道它们有没有往小溪里排泄,如果有,那么即使水是流动的,里面也会有大量的细菌。”

  “不过,这并不代表我们无法喝水,古老的印第安人有一种非常简单的喝水方法,当他们无法确定水源地是否干净的时候,便会在河边半米宽的地上挖个坑。”

  “因为旁边就是河流,所以附近的泥土水分很充足,不出几分钟,就会有大量水渗出,而这些水经过泥土的过滤,就跟之前的矿物岩石渗水一样,虽然看起来不怎么干净,但却很少有寄生虫、细菌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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